一、有下列情形者,请勿使用
- 曾因本药成分引起过敏的人。
- 伤口化脓的人。
二、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请洽医师诊治
- 未满12岁。
三、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请先咨询医师药师药剂生
- 正在接受医生治疗痔疮的人。
- 孕妇、可能怀孕妇女及哺乳妇。
- 如果使用本药7天后仍需继续使用。
四、其他使用上注意事项
- 为防止儿童误食请妥善保管。
- 避免阳光直射。
- 勿超过建议使用量或使用次数。
- 使用前,请以中性肥皂和温水清洁患部,并以卫生纸或柔软毛巾轻拍到干。
- 请注意不要误入眼睛。万一误入眼睛,请立刻以水或温水冲洗,并立即前往眼科就医。
- 本药限于肛门外部或直肠末端内使用,不得内服。
- 若在停止使用本药后数周(通常为两周内)症状复发,或症状已缓解,但皮肤发红、刺痛、灼热感,可能为停药症候群,请持此说明书咨询医师药师药剂生
五、警语
- 使用本药后,若有发生以下副作用,请立即停止使用,并持此说明书咨询医师药师药剂生:
- 皮肤:起疹、发红、发痒、肿胀、干燥感、热感、刺痛感、发炎、疼痛、停药症候群 (使用本药一段时间后,停药时可能会有发红、灼热或刺痛感、剧烈搔痒、脱皮、渗脓等相关副作用,且可能蔓延超出原本治疗范围)
- 其他:刺激感、化脓
- 使用本药后,若有发生以下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并接受医师诊治
- 若有持续出血情况。
- 若有上述外之其他不适情况产生。
- 使用7天后,自觉状况没有改善或更恶化。
- 休克(过敏性反应),使用后立即产生如皮肤痒、声音嘶哑、打喷嚏、喉咙搔痒、呼吸困难、心悸、意识不清等。
- 手脚疲倦、麻痹、紧绷、僵硬、无力、肌肉酸痛、不明瘀青、流鼻血、牙龈出血、脸色苍白、疲劳、心悸、气喘、晕眩、血尿、发烧、发冷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