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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甲康抗甲癬油劑
黴菌感染

利甲康抗甲癬油劑

適應症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黴菌引起之遠端及外側之輕度甲癬。
用法用量
成分

將此油劑塗於患者之手指、腳趾,每週 1 ~ 2 次。

每次使用本產品時皆應遵循下列步驟:

1. 初次塗敷Amorolfine趾(指)甲油劑之前,應先小心清潔趾(指)甲,使用本藥所附可棄式的指甲銼刀將趾(指)甲患部(尤其是指甲表面)儘可能銼平。小心不要銼到趾(指)甲周圍的皮膚。

注意:用在感染趾(指)甲的銼刀禁用在健康趾(指)甲。

2. 以酒精棉片擦拭,清潔受感染的指(趾)甲表面。

3. 將藥劑滴在塗藥板上,塗藥板請勿在瓶口邊緣刮擦。

備註:塗藥板可提供定量的油劑。

4.使用藥板將Amorolfine趾(指)甲油劑塗滿患部整片趾(指)甲表面。

5.此藥瓶在使用後需立刻關緊以免油劑揮發乾掉。

6.對每片受感染的趾(指)甲患部重複步驟1、2、3、4。

7.此油劑大約3~5分鐘可乾。

8.用後以清潔趾(指)甲所用的酒精棉片,清潔藥板和瓶口。

工作上用到有機溶劑(稀釋液、礦油精等)時,應穿戴防透手套以保護趾(指)甲上 Amorolfine 油劑的完整。

應持續使用本藥至趾(指)甲再生,患部痊癒為止,請勿間斷。療程視感染的程度、部位及趾(指)甲生長速度而定,通常手指甲需6個月,腳趾甲需9至12個月。

每 ml 含:

  • Amorolfine Hcl 55.74 mg
用法用量

將此油劑塗於患者之手指、腳趾,每週 1 ~ 2 次。

每次使用本產品時皆應遵循下列步驟:

1. 初次塗敷Amorolfine趾(指)甲油劑之前,應先小心清潔趾(指)甲,使用本藥所附可棄式的指甲銼刀將趾(指)甲患部(尤其是指甲表面)儘可能銼平。小心不要銼到趾(指)甲周圍的皮膚。

注意:用在感染趾(指)甲的銼刀禁用在健康趾(指)甲。

2. 以酒精棉片擦拭,清潔受感染的指(趾)甲表面。

3. 將藥劑滴在塗藥板上,塗藥板請勿在瓶口邊緣刮擦。

備註:塗藥板可提供定量的油劑。

4.使用藥板將Amorolfine趾(指)甲油劑塗滿患部整片趾(指)甲表面。

5.此藥瓶在使用後需立刻關緊以免油劑揮發乾掉。

6.對每片受感染的趾(指)甲患部重複步驟1、2、3、4。

7.此油劑大約3~5分鐘可乾。

8.用後以清潔趾(指)甲所用的酒精棉片,清潔藥板和瓶口。

工作上用到有機溶劑(稀釋液、礦油精等)時,應穿戴防透手套以保護趾(指)甲上 Amorolfine 油劑的完整。

應持續使用本藥至趾(指)甲再生,患部痊癒為止,請勿間斷。療程視感染的程度、部位及趾(指)甲生長速度而定,通常手指甲需6個月,腳趾甲需9至12個月。

成分

每 ml 含:

  • Amorolfine Hcl 55.74 mg

注意事項

※藥品特性

【藥理作用】

(1) 本藥為一種局部抗黴菌劑,有效成分amorolfine HCl屬於新類別的抗黴菌藥品,主要的作用是改變黴菌細胞膜而達到抑制黴菌及殺黴菌的作用。

(2) 本藥所含的成分amorolfine HCl可穿透趾(指)甲片,因此能夠根絕在趾(指)甲床內難以接觸到的黴菌。

(3) 本藥的給藥方式,全身性吸收率非常低。

 

 

一、有下列情形者,請勿使用

  1. 曾經因本類藥物引起過敏症狀者。

二、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洽醫師診治

  1. 12歲以下。
  2. 有深部皮膚組織感染。
  3. 初次使用本藥前須由皮膚科醫師確定診斷。

三、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1. 兒童、孕婦、可能懷孕婦女及哺乳婦。
  2. 正在接受醫師治療。
  3. 患部在臉上。
  4. 患部化膿。

四、其他使用上注意事項

  1. 為防止兒童誤食請妥善保管。
  2. 避免陽光直射。
  3. 勿超過建議使用量或使用次數。
  4. 使用部位或其周圍髒汙時,請洗乾淨後再用藥。
  5. 使用本藥前後應徹底洗淨雙手。
  6. 本藥限於外用不得內服,亦不得用於眼睛四周或黏膜(如口腔、鼻腔、陰道、陰囊、外陰部等)、濕疹、浸潤、潰爛、龜裂或嚴重外傷的患部。
  7. 請注意不要誤入眼睛。萬一誤入眼睛,請立刻以水或溫水沖洗,並立即前往眼科就醫。
  8. 本藥勿使用於大面積之體表(以超過使用者的兩手掌面積為參考)。
  9. 使用後請保持塗抹部位透氣,勿密封,以免增加副作用。
  10. 一般黴菌感染療程至少為2週,視感染的程度、部位而定。使用本藥須完成全部療程。
  11. 用於患癬部位的指甲銼刀,不可再用於健康的趾(指)甲。治療期間應避免使用化粧品類的指甲油劑及人工指甲。
  12. 勿接近火源。

五、警語

  1. 使用本藥後,若有發生以下副作用,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持此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 皮膚:局部皮膚刺激及灼熱感、過敏性皮膚炎:如紅、腫、水泡、脫皮、搔癢等
    • 趾(指)甲周圍:輕度、短暫灼熱感
  2. 服用本藥後,若有發生以下症狀時,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接受醫師診治
    • 若有上述外之其他不適情況產生。
    • 自覺狀況沒有改善或更惡化。
    • 一般黴菌治療7天症狀會改善,股癬和體癬為2週,足癬為4週,如經過前述治療時間,症狀若沒有改善,則應停藥立即就醫。如即使症狀改善,若停藥後,病情復發亦應立即就醫。
    • 連續使用3個月無效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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