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下列情形者,請勿使用
- 懷孕期的最後三個月,因可能影響胎兒或增加生產過程之風險。
- 曾因本藥成分引起過敏的人。
- 曾對其他止痛、發燒或發炎藥品有過敏反應者,例如Aspirin (Acetylsalicylic Acid)、Ibuprofen。這些藥品過敏反應的症狀可能包括:氣喘、呼吸出現哮喘聲或呼吸困難、皮膚紅疹或蕁麻疹、臉或舌頭出現腫脹、流鼻涕。
- 2歲以下之兒童。
二、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洽醫師診治
- 已連續使用達2個星期。
- 12歲至18歲未成年患者,且已使用達7天。
- 12歲以下兒童。
- 孕婦、計畫懷孕或有可能懷孕的女性。懷孕期的前六個月應儘可能減少使用量與使用次數,以及縮短使用期間。
- 哺乳婦女,不宜塗抹於乳房部位,亦不宜大面積或長期使用。
- 已經在使用Diclofenac口服藥品或其他非類固醇消炎止痛口服藥品。
- 疑似皮膚感染症。切勿使用本藥,誤用本藥,可能會使病情惡化,並造成日後診斷及治療的困難。
- 懷孕20週以上之孕婦。(請參見【警語】)
三、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 患有胃潰瘍或十二指腸潰瘍,或曾有相關病史者。
- 正在使用任何藥品,包括不是經醫師處方之藥品。
- 懷孕未滿20週之孕婦及可能懷孕婦女。(請參見【警語】)
四、其他使用上注意事項
- 本藥僅供外用,不可口服,如不慎口服請立即就醫。
- 請勿超過建議之用法用量。
- 本藥請勿與眼睛及黏膜接觸。如不慎接觸,請立即用清水沖洗,若仍有不適症狀請立即就醫。
- 本藥不要塗抹於紅疹或皮疹的皮膚,亦不要塗抹於裂開的皮膚、開放性傷口或任何不正常的皮膚。
- 如果忘記於預定時間使用本藥,請依原來的使用量塗抹,切勿使用兩倍的使用量。
- 使用前,如發現本藥有疑似變質或有包裝破損情形,請勿再使用。
- 使用完畢後,請將瓶蓋鎖緊,保存於陰涼之處,避免陽光直射,並置於小孩接觸不到的地方。
五、警語
- 使用本藥後,若有發生以下副作用,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持此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 皮膚:停止使用後仍有下列症狀:皮膚紅腫、發癢或刺痛。(每100人,其中1-10人可能發生)皮膚會對光比較敏感,可能出現曬傷的症狀,包括發癢、紅腫及起水泡。(每1萬人,少於1人可能發生)
- 使用本藥後,若有發生以下症狀時,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接受醫師診治
- 使用後如症狀未改善或更惡化。
- 皮膚紅疹且出現水泡、蕁麻疹。(每1萬人,其中1-10人可能發生)
- 呼吸出現喘鳴聲、呼吸短促、氣喘或呼吸困難。(每1萬人,少於1人可能發生)
- 臉部、嘴唇、舌頭或喉嚨出現腫脹。(每1萬人,少於1人可能發生)
- 非類固醇抗發炎藥(NSAIDs)可能會影響懷孕和/或胚胎/胎兒發育。用於懷孕30週以上之孕婦可能導致胎兒心臟導管過早閉合和肺動脈高壓;用於懷孕20週以上之孕婦可能導致胎兒腎臟功能不全、羊水過少,甚至新生兒腎臟損傷;在懷孕早期使用則可能提高流產、心臟畸形之風險,故請遵循以下建議:
- 懷孕30週以上之孕婦,應避免使用。
- 懷孕20至30週之孕婦,用藥前須經醫師確認有使用必要,並以最低有效劑量及最短期間治療;若治療時間超過48小時,可能需要以超音波監測羊水狀態。
- 懷孕未滿20週之孕婦及可能懷孕婦女,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