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下列情形者,請勿使用
- 曾因本藥成分引起過敏的人。
- 傷口化膿的人。
二、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洽醫師診治
- 未滿12歲。
三、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請先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 正在接受醫生治療痔瘡的人。
- 孕婦、可能懷孕婦女及哺乳婦。
- 如果使用本藥7天後仍需繼續使用。
四、其他使用上注意事項
- 為防止兒童誤食請妥善保管。
- 避免陽光直射。
- 勿超過建議使用量或使用次數。
- 使用前,請以中性肥皂和溫水清潔患部,並以衛生紙或柔軟毛巾輕拍到乾。
- 請注意不要誤入眼睛。萬一誤入眼睛,請立刻以水或溫水沖洗,並立即前往眼科就醫。
- 本藥限於肛門外部或直腸末端內使用,不得內服。
- 若在停止使用本藥後數周(通常為兩周內)症狀復發,或症狀已緩解,但皮膚發紅、刺痛、灼熱感,可能為停藥症候群,請持此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五、警語
- 使用本藥後,若有發生以下副作用,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持此說明書諮詢醫師藥師藥劑生:
- 皮膚:起疹、發紅、發癢、腫脹、乾燥感、熱感、刺痛感、發炎、疼痛、停藥症候群 (使用本藥一段時間後,停藥時可能會有發紅、灼熱或刺痛感、劇烈搔癢、脫皮、滲膿等相關副作用,且可能蔓延超出原本治療範圍)
- 其他:刺激感、化膿
- 使用本藥後,若有發生以下症狀時,請立即停止使用,並接受醫師診治
- 若有持續出血情況。
- 若有上述外之其他不適情況產生。
- 使用7天後,自覺狀況沒有改善或更惡化。
- 休克(過敏性反應),使用後立即產生如皮膚癢、聲音嘶啞、打噴嚏、喉嚨搔癢、呼吸困難、心悸、意識不清等。
- 手腳疲倦、麻痺、緊繃、僵硬、無力、肌肉酸痛、不明瘀青、流鼻血、牙齦出血、臉色蒼白、疲勞、心悸、氣喘、暈眩、血尿、發燒、發冷等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