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下列情形者,请勿使用
- 怀孕期的最后三个月,因可能影响胎儿或增加生产过程之风险。
- 曾因本药成分引起过敏的人。
- 曾对其他止痛、发烧或发炎药品有过敏反应者,例如Aspirin (Acetylsalicylic Acid)、Ibuprofen。这些药品过敏反应的症状可能包括:气喘、呼吸出现哮喘声或呼吸困难、皮肤红疹或荨麻疹、脸或舌头出现肿胀、流鼻涕。
- 2岁以下之儿童。
二、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请洽医师诊治
- 已连续使用达2个星期。
- 12岁至18岁未成年患者,且已使用达7天。
- 12岁以下儿童。
- 孕妇、计画怀孕或有可能怀孕的女性。怀孕期的前六个月应尽可能减少使用量与使用次数,以及缩短使用期间。
- 哺乳妇女,不宜涂抹于乳房部位,亦不宜大面积或长期使用。
- 已经在使用Diclofenac口服药品或其他非类固醇消炎止痛口服药品。
- 疑似皮肤感染症。切勿使用本药,误用本药,可能会使病情恶化,并造成日后诊断及治疗的困难。
- 怀孕20周以上之孕妇。 (请参见【警语】)
三、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请先咨询医师药师药剂生
- 患有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或曾有相关病史者。
- 正在使用任何药品,包括不是经医师处方之药品。
- 怀孕未满20周之孕妇及可能怀孕妇女。 (请参见【警语】)
四、其他使用上注意事项
- 本药仅供外用,不可口服,如不慎口服请立即就医。
- 请勿超过建议之用法用量。
- 本药请勿与眼睛及黏膜接触。如不慎接触,请立即用清水冲洗,若仍有不适症状请立即就医。
- 本药不要涂抹于红疹或皮疹的皮肤,亦不要涂抹于裂开的皮肤、开放性伤口或任何不正常的皮肤。
- 如果忘记于预定时间使用本药,请依原来的使用量涂抹,切勿使用两倍的使用量。
- 使用前,如发现本药有疑似变质或有包装破损情形,请勿再使用。
- 使用完毕后,请将瓶盖锁紧,保存于阴凉之处,避免阳光直射,并置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
五、警语
- 使用本药后,若有发生以下副作用,请立即停止使用,并持此说明书咨询医师药师药剂生:
- 皮肤:停止使用后仍有下列症状:皮肤红肿、发痒或刺痛。 (每100人,其中1-10人可能发生)皮肤会对光比较敏感,可能出现晒伤的症状,包括发痒、红肿及起水泡。 (每1万人,少于1人可能发生)
- 使用本药后,若有发生以下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并接受医师诊治
- 使用后如症状未改善或更恶化。
- 皮肤红疹且出现水泡、荨麻疹。 (每1万人,其中1-10人可能发生)
- 呼吸出现喘鸣声、呼吸短促、气喘或呼吸困难。 (每1万人,少于1人可能发生)
- 脸部、嘴唇、舌头或喉咙出现肿胀。 (每1万人,少于1人可能发生)
- 非类固醇抗发炎药(NSAIDs)可能会影响怀孕和/或胚胎/胎儿发育。用于怀孕30周以上之孕妇可能导致胎儿心脏导管过早闭合和肺动脉高压;用于怀孕20周以上之孕妇可能导致胎儿肾脏功能不全、羊水过少,甚至新生儿肾脏损伤;在怀孕早期使用则可能提高流产、心脏畸形之风险,故请遵循以下建议:
- 怀孕30周以上之孕妇,应避免使用。
- 怀孕20至30周之孕妇,用药前须经医师确认有使用必要,并以最低有效剂量及最短期间治疗;若治疗时间超过48小时,可能需要以超音波监测羊水状态。
- 怀孕未满20周之孕妇及可能怀孕妇女,使用前请先咨询医师药师药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