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下列情形者,请勿使用
- 曾因本药成分引起过敏的人。
- 目前有消化性溃疡、出血或穿孔的人。曾因使用非类固醇消炎药导致肠胃道出血或穿孔的人。具反覆发作之消化性溃疡或出血病史的人。
- 严重出血倾向(包括呕吐时出血、通便出血、血便或黑便)。
- 严重肝衰竭。
- 严重肾衰竭。
- 服用阿斯匹林(Aspirin)或其他非类固醇消炎药之后曾发生气喘、荨麻疹、或其他过敏反应的人。
- 进行冠状动脉绕道手术(Coronary Artery Bypass Graft, CABG)之后14天内。
二、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请洽医师诊治
- 未满12岁,65岁以上。
- 孕妇、计画怀孕或可能怀孕妇女及哺乳妇。
- 曾有消化性溃疡的人。
- 有凝血功能异常或曾有相关病史的人。
- 有肝脏疾病或曾有相关病史的人。
- 有心脏疾病(例如心肌梗塞、心脏衰竭)或曾有相关病史的人。
- 曾有药物过敏的人。
- 支气管气喘的人。
- 怀孕20周以上之孕妇。 (请参见【警语】)
三、有下列情形者,使用前请先咨询医师药师药剂生
- 正在使用任何药品,包括不是经医师处方之药品。
- 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吸烟的人。
- 时常饮用酒精性饮料的人。
- 怀孕未满20周之孕妇及可能怀孕妇女。 (请参见【警语】)
四、其他使用上注意事项
- 为防止儿童误食请妥善保管。
- 避免阳光直射。
- 服用本药只能缓解症状,无法治疗病因。
- 勿超过建议之使用量,若不慎服用过量,应立即停药就医,并携带外盒包装以出示医师参考。
- 本药未经医师处方或指示,不得长期服用。
- 若经医师处方或指示长期使用本药,应定期回诊进行临床检查。
- 酒精警语:不得与酒精性饮料并用,可能造成胃出血。
五、警语
- 使用本药后,若有发生以下副作用,请立即停止使用,并持此说明书咨询医师药师药剂生:
- 皮肤:皮肤痒、起疹子
- 消化器官:胃部(肚脐上方)不舒服、肠胃胀气、便秘、拉肚子
- 精神及神经系统:抑郁
- 其他:头痛、头晕
- 使用本药后,若有发生以下症状时,请立即停止使用,并接受医师诊治
- 已使用本药用来退烧超过三天或用来止痛超过五天,症状未缓解或更恶化时。
- 服用过量:本药无特别的解毒剂,若不小心服用过量,应立即洽医师诊治并做处置。
- 有下列症状:
血液:再生不良性贫血(可能症状:出血、伤口出血不止、容易感染、发烧、寒颤)、颗粒性白血球缺乏(可能症状:容易感染、发烧、寒颤)、血小板减少(可能症状:出血、伤口止血不止)
过敏症:史蒂文生氏-强生症候群/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可能症状:皮肤红疹、搔痒或水泡;口腔溃疡;喉咙痛;眼睛红肿、灼热;脸部、嘴唇、舌头或喉咙出现肿胀;发烧)、气喘(可能症状:呼吸出现喘鸣声、呼吸短促、呼吸困难)
眼睛:视觉异常
耳朵:重听、耳鸣
肝脏:黄疸(眼白变黄)、肝功能指数GOT/GPT(AST/ALT)异常
消化系统:胃痛或有灼热感、血便
口腔:口内炎(口腔溃疡或发炎)
心脏血管系统:心脏衰竭与水肿(可能症状:疲倦、心跳加速、呼吸困难、浮肿)、心肌梗塞(可能症状:胸部隐约疼痛、胸闷、呼吸不顺畅)、低血压(可能症状:晕厥)
其他:体温过度下降、四肢冰冷
- 非类固醇抗发炎药(NSAIDs)可能会影响怀孕和/或胚胎/胎儿发育。用于怀孕30周以上之孕妇可能导致胎儿心脏导管过早闭合和肺动脉高压;用于怀孕20周以上之孕妇可能导致胎儿肾脏功能不全、羊水过少,甚至新生儿肾脏损伤;在怀孕早期使用则可能提高流产、心脏畸形之风险,故请遵循以下建议:
- 怀孕30周以上之孕妇,应避免使用。
- 怀孕20至30周之孕妇,用药前须经医师确认有使用必要,并以最低有效剂量及最短期间治疗;若治疗时间超过48小时,可能需要以超音波监测羊水状态。
- 怀孕未满20周之孕妇及可能怀孕妇女,使用前请先咨询医师药师药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