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语及注意事项
- 若治疗区域扩展时,则应避免副肾皮质荷尔蒙全身性吸收的增加。
- 若皮肤产生刺激感时,请即停止涂敷,必要时请就医诊治。
- 本药品仅供外用,不得用于眼睛及口腔内膜。
- 为避免再复发,症状消除后需再继续使用一段时间,直至感染完全终止。
- 除非医师指示,使用本品时请避免以绷带包扎患部。
- 妊妇、授乳妇及儿童应评估利弊后小心使用。
- 对下列药物有过敏往历者,宜慎重使用:Amikacin、Gentamycin、Kanamycin、Neomycin、Streptomycin、Tobramycin。
- 使用本药 1 ~ 2 周后,症状若无明显改善,应考虑以其他药物治疗。
- 请置于小孩伸手不及处。
- 请储存于阴凉处,避免阳光直接照射。
- 阴道感染使用本药时,请夫妻同时治疗,避免因交叉感染而复发。
- 结核性损害或病毒性皮肤症状,如牛痘、单纯疱疹、水痘等,禁用本药。
- 长期连续或不当使用局部皮质类固醇类药品会导致停止治疗后出现反弹性发作(局部类固醇戒断反应)。严重反弹性发作范围可能超出初始治疗部位,其症状可能以皮炎伴有强烈发红、刺痛和灼热感,特别使用于脸部和弯曲区域等较为娇嫩皮肤部位时更容易发生。如果在治疗成功后数天至数周内再次出现上述症状,应怀疑可能为反弹性发作。另如需重新使用局部皮质类固醇类药品,请谨慎评估其临床效益与风险,或考虑改以其他治疗方案替代。
二、临床重要副作用 / 不良反应
- 偶而有发疹、脱皮、搔痒、灼热等不适现象发生。
-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戒断反应(频率未知):皮肤发红,可能会蔓延超出初始治疗区域,灼热或刺痛感,搔痒,皮肤脱屑,渗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