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語及注意事項
- 若治療區域擴展時,則應避免副腎皮質荷爾蒙全身性吸收的增加。
- 若皮膚產生刺激感時,請即停止塗敷,必要時請就醫診治。
- 本藥品僅供外用,不得用於眼睛及口腔內膜。
- 為避免再復發,症狀消除後需再繼續使用一段時間,直至感染完全終止。
- 除非醫師指示,使用本品時請避免以繃帶包紮患部。
- 妊婦、授乳婦及兒童應評估利弊後小心使用。
- 對下列藥物有過敏往歷者,宜慎重使用:Amikacin、Gentamycin、Kanamycin、Neomycin、Streptomycin、Tobramycin。
- 使用本藥 1 ~ 2 週後,症狀若無明顯改善,應考慮以其他藥物治療。
- 請置於小孩伸手不及處。
- 請儲存於陰涼處,避免陽光直接照射。
- 陰道感染使用本藥時,請夫妻同時治療,避免因交叉感染而復發。
- 結核性損害或病毒性皮膚症狀,如牛痘、單純疱疹、水痘等,禁用本藥。
- 長期連續或不當使用局部皮質類固醇類藥品會導致停止治療後出現反彈性發作(局部類固醇戒斷反應)。嚴重反彈性發作範圍可能超出初始治療部位,其症狀可能以皮炎伴有強烈發紅、刺痛和灼熱感,特別使用於臉部和彎曲區域等較為嬌嫩皮膚部位時更容易發生。如果在治療成功後數天至數週內再次出現上述症狀,應懷疑可能為反彈性發作。另如需重新使用局部皮質類固醇類藥品,請謹慎評估其臨床效益與風險,或考慮改以其他治療方案替代。
二、臨床重要副作用 / 不良反應
- 偶而有發疹、脫皮、搔癢、灼熱等不適現象發生。
- 皮膚和皮下組織疾病-戒斷反應(頻率未知):皮膚發紅,可能會蔓延超出初始治療區域,灼熱或刺痛感,搔癢,皮膚脫屑,滲膿。